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在京开营******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尚昊、朱昊晨)2023年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开营式13日在北京台湾会馆举行,并以“云授旗”方式向参与冬令营活动的全国各地分营授予营旗。
“台胞过大年”联谊活动、主题雪雕等冰雪体验活动、两岸青年羽毛球邀请赛、参访青创基地和台资企业、探访牧民之家和少数民族部落……本届冬令营为期2个月,内容丰富多样,在两岸多地及澳门设置分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全国台联副会长纪斌在开营式上说,预计直接参与此次冬令营活动的台湾青年逾500人次,将引领更多台湾青年投身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大潮中来。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台湾青年在大陆追梦、筑梦、圆梦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
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理事长王正发言表示,新的一年,希望更多台湾年轻人亲身实地走访大陆,了解真实的大陆,正确认识两岸关系的历史和未来发展,收获最真诚的友谊和感动。
台湾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协会理事长吴衣菡在台北线上发言表示,三年来,新冠疫情和多重因素叠加,令两岸青年交流受到一定影响,期望此次冬令营“让许久未见、分隔两岸的青年朋友们早日相见,让许多还未到过大陆的青年朋友们早日回家看看”。
全国台联台胞青年冬令营自1989年以来已举办28届,先后共有近7000位台胞青年参与。该活动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两岸青年交流互动,深受台湾青年喜爱,已成为两岸青年交流品牌项目。(新华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